发布时间: 2024-05-15 22:01:18 | 作者: 成功案例
上海市市場監管局介紹,2023年12月1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食物經營許可和備案办理辦法》開始实施,為了貫徹落實該辦法,規范食物經營許可和備案办理行為,推動食物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上海市市場監管局結合本市實際出台实施。《辦法》共63條,5個附件,對食物經營許可、備案和報告等办理工作,以及許可程序進行了細化和完善。詳見↓
《辦法》結合上海實際,進一步優化調整食物經營主體業態和經營項目。一是悉数撤销二級目錄許可項目。《辦法》明確在食物銷售、餐飲服務等主體業態中不再以大型超市、小型超市、大型飯店、飲品店等實施許可,而是依照風險管控的原則,對批發、自動設備、中心廚房、集體用餐配送、學校、托幼機構等食物安全風險較高,防控難度較大的行為,在主體業態后以括號標注。
二是支撑多種業態混合經營。《辦法》將食物經營項目分為食物銷售、餐飲服務、食物經營办理三類,並明確食物經營者能够根據實際經營情況復選經營項目,即食物經營者隻要契合相應經營項意图審查要求,即可申請悉数的經營項目,支撑食物經營者在保证食物安全的前提下,多種業態混合經營。
三是進一步釋放食物經營項目。《辦法》與食物安全当地標准DB 31/2027-2023《即食食物現場制售衛生規范》相銜接,將“現制現售”調整為“現場制售”,明確“現場制售”的經營許可項目適用於食物銷售經營者申請﹔同時,撤销原有的19項經營目錄约束,調整為熱食類食物制售、冷食類食物制售、生食類食物制售、克己飲品制售4類經營項目,極大地簡化食物經營者申請時的專業門檻,充沛激發經營主體生机。
《辦法》回應民生關切,一是對專間實施負面清單办理。《辦法》對冷加工糕點制售、冷葷類食物制售、生食類食物制售三類經營項目實施專間要求,對拍黃瓜、泡茶、解凍等食物安全風險較低的簡單制售行為,明確設置“簡單制售”經營項目,在保証食物安全的前提下,可僅設置專區。
二是持續助力總部經濟發展。《辦法》在評估連鎖食物經營許可便当化舉措試行成效的基礎上,准则固化連鎖食物經營許可便当化舉措,明確通過連鎖食物經營許可便当化評審的門店免於現場核对。同時,在附件5中對連鎖食物經營許可便当化適用景象、申請方法、評審要求及結果運用等作出詳細規定。
三是鼓勵新業態、新形式迭代創新。面對新興業態不斷涌現,“互聯網+”新式經營形式層出不窮的現狀,《辦法》統籌發展與安全,一方面,優化食物自動制售設備、船只食物經營許可、備案的申請條件和審核要求,支撑新形式迭代發展。另一方面,完善評估機制,規定對新業態新形式的審核時,能自行組織或托付第三方機構開展食物安全評估,評估意見應作為食物經營許可審核的參考,助力新形式、新技術的持續健康發展。
《辦法》將企業的合理訴求作為優化提高許可功率的切入點。一是簡化許可申請资料,在許可申請時,申請人隻需提交食物安全規章准则目錄清單,后續能够結合經營實際,完善規章准则。二是初次明確對“互聯網+明廚亮灶”的小型餐飲店等免於現場核对。《辦法》對預包裝食物、散裝食物、酒類产品、僅簡單制售等食物安全風險較低的食物經營行為,免於現場核对,同時,鼓勵“互聯網+明廚亮灶”的實施,《辦法》明確150㎡以下已實施“互聯網+明廚亮灶”小型餐飲服務供给者的,免於現場核对,強化事中过后監管,提高食物經營許可審批時效。
三是鼓勵非現場審核方法。支撑各區市場監管部門通過申請人供给的圖片、視頻,或直接與申請人實時視頻連線的方法,對申請人的設施設備、布局流程、操作流程等進行遠程核对,打破傳統現場核对時空约束,實施不見面審批。
作為行政審批“高頻”事項,上海市市場監管局以《辦法》修訂實施為契機,著力加強食物經營許可和備案的信息化建設,從簡化線上申請资料、強調線上申請资料法律上的约束力、完善電子檔案歸檔要求等實現“一網通辦”食物經營許可和備案的全流程辦理,切實提高市場監管政務服務水平缓行風建設水平,不斷增強公民群眾的獲得感和滿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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