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4-10-07 22:25:54 | 作者: 政企机构
“十三五”时期,国民经济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步入新常态,经济结构调整,服务业加速发展,内需继续扩大,民生不断改善,居民收入持续增长,国民旅游需求将进一步释放。荆门旅游业将进入转变发展方式与经济转型、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为把旅游业培育成荆门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充分的发挥旅游业在国民经济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中的促进和带动作用、在现代服务业中的龙头和引擎作用,结合我市实际,制订《荆门市旅游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十二五”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旅游部门的大力推动下,荆门市依托丰富的旅游资源,旅游业得到了加快速度进行发展。2015年,全市预计接待旅游者250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130亿元,分别比“十一五”末增长188.7%和220.8%。旅游业已成为全市国民经济产业中成长性最好、上涨的速度最快的现代服务业,并逐渐开始由国民经济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主导性产业向支柱性产业转化。
十二五末期,全市纳入行业管理的旅游景区共有12个,其中,4A级景区4个;拥有星级饭店38家,其中,四星级5家;拥有旅行社39家;省级旅游名镇3个,省级旅游名村6个;国家级休闲农业示范点2家,省级休闲农业示范点9家;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四星级示范创建企业(园区)2家。旅游产业体系逐渐完备,旅游带动就业及金融、商贸、交通等相关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势头日趋强劲,成效日趋明显。
“十二五”以来,新建太子山龙台风景区、省文创基地、盛世桃园、月湖度假村、万紫千红植物园、茶花源风景区、青林寨关公园景区、昕泰生态休闲农业园等多个休闲旅游景区。新开发了中国农谷紫薇花海景观带花卉观光、沙洋五洋线油菜花海观光及乡村民俗体验游等不同主题的精品旅游线路。旅游服务产品类型涉及观光、休闲、度假、娱乐、运动、养生等,产品类型日益丰富,产品的质量不断提高。
“十二五”以来,荆门市出台了一系列旅业管理规范性文件,旅业规范有序地向前推进;景区创A、酒店创星、星级农家乐、旅行社评级等行业管理有序进行,全行业旅游服务和管理上的水准得到非常明显提升,导游人员服务意识和服务的品质得到加强,旅游应急管理能力和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得到明显增强;围绕中国农谷核心区的建设、沙洋油菜花节的举办,联动交通、林业、文化、农业等有关部门,开展旅游交通、旅游环境的整体改善,完善了中国农谷景观带等关键路段道路标识系统、全市旅游导览系统、旅游地图和宣传册等工作,全力打响荆门休闲旅游目的地品牌,促进了荆门市旅游业的快速发展。
未来五年,随国家、省、市旅游发展政策的相继出台,全市旅游业发展的政策环境、市场环境等,都将出现重大转变。
国务院发布的《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31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2015〕62号),对新形势下旅游业发展做出了总体战略部署,为“十三五”时期旅游业发展提供了重要指导。两个《意见》确立了把旅游业培育成为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的战略定位。精确指出要坚持融合发展,推动旅游业发展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结合。
湖北省政府作出了《关于加快培育旅游支柱产业推进旅游经济强省建设的决定》(鄂发〔2010〕11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实施建议》(鄂政发〔2015〕17号),指出要充分的发挥旅游业在扩内需、稳增长、增就业、减贫困、惠民生中的非消极作用,把旅游业建设成为我省战略性支柱产业。这将为荆门市旅游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平台。
2、生态文明背景下的新型城镇化、美丽乡村建设和“中国农谷”建设将加快旅游业发展
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将加快促进农村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和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善,为旅游业尤其是乡村旅游的发展提供重要保障;随着美丽乡村建设的深入推进,在推动现代农业加快速度进行发展、改变农业农村总体面貌和优化农村生态人居环境的同时,也将丰富荆门市乡村旅游的内容,开发出各具特色的乡村休闲旅游服务产品,为乡村旅游发展注入新的活力。通过乡村旅游发展倒逼景区的升级改造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
中国农谷的建设,为荆门旅游搭建了良好的品牌平台。随着农谷的建设,荆门的城乡环境面貌、自然生态环境和涉农产业都将不断改善,出现大量优质的农业项目,拓宽了荆门旅游的发展空间,创新了荆门旅游的发展条件。中国农谷核心区未来五年也将成为引领荆门旅游发展的重要区域。
未来五年,旅游客源市场结构将进入调整期。大众化、散客化慢慢的变成了市场的主体,旅游业新产品、新业态层出不穷,国内旅游市场将迎来变革新时代。公务旅游消费和商务旅游消费将回归本真,国民休闲旅游消费会呈现出更加强劲的增长态势。
旅游消费升级将进入加速期。旅游消费正从原来的简单观光游向休闲度假需求转变,慢慢的变多的人会选择自由出行,要求旅游服务产品多样化、销售渠道的多元化。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全面到来,旅游信息、产品预订等各种在线旅游服务将主导今后的旅游业,未来旅游O2O模式将逐渐成熟,线上多元化、个性化、定制化的旅游服务产品将更受大众青睐。
旅游发展方式将进入转折期。旅游大众化的消费需求,散客化的客源结构,人性化的公共设施,智慧化精细服务需要以游客为中心重新建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重新定位旅游企业经营模式,要重新思考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方向。市场的转型、业态的转型、政府市场关系的转型必然要求地方政府将旅游发展的重点,更多地放在环境的营造,市场的监管,游客权益的保护方面。
经过多年的开发,全市形成了明显陵、黄仙洞、绿林寨、漳河、油菜花海等多个观光型景区,产品单一分散、整体配套服务能力差,特色不鲜明,缺乏品牌影响力,市场竞争力不强,未能充分彰显荆门旅游资源多而富集的优势。难以适应快速兴起的散客时代和移动互联网时代的旅游消费需求。近几年加快速度进行发展的农家乐、田园观光、生态观光、农业观光采摘园等多种形式的乡村旅游服务产品,功能也较单一,旅游活动内容单调,总体处于初级开发阶段。民俗主题村落、乡村俱乐部、乡村主题酒店、科普教育农园等休闲度假型、专题型产品开发滞后,导致全市旅游服务产品吸引力有限、竞争力不强。我市大力进行“中国农谷•生态荆门”旅游宣传,荆门旅游的知名度、影响力不断的提高,但城市文化繁星点点,独缺一轮明月,形象不鲜明,品牌认知度低,旅游市场感召力不强。
全市旅游产业要素配置不完善,产业链条不完整。旅游消费构成中,需求弹性较小的交通和游览占比过大,需求弹性较大的餐饮、购物、娱乐等占比过小,产业效率不高,旅游产业的关联带动作用发挥十分有限。全市缺乏大型龙头旅游企业,企业集团化程度不强,品牌影响力不大,旅游企业整体投资效益偏低,竞争力较弱。我市旅游产业虽然有一定的基础和规模,但走的是一条拼资源、拼景区、拼投入的老路,同质化、粗放式、单一门票经济格局比较明显。
全市尚未建立起与自驾游相适应、与移动互联网时代相匹配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游客集散中心、旅游交通标识、公共休闲设施、旅游信息服务等相关配套设施不完善。未建立起与现代旅游的多样化需求相适应的多元旅游住宿体系、餐饮体系和购物体系。酒店、餐饮、购物及娱乐服务的数量少、布局不合理、地域特色不鲜明、服务品质不高。旅行社仍然以组团外出旅游为主,缺乏招徕能力和本市范围内的线路开发能力,整体处于小、散、弱的状态。全市缺少实力丰沛雄厚的旅游公司集团;旅游人才,特别是高级管理、规划、策划方面的人才缺乏,旅游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也有待于进一步提升,导游人员多为初级导游,服务水平普遍不高;讲解不够生动感人,缺乏激情,缺少对游客的吸引力。我市旅游业“六要素”基本满足需要,但在“游、购、娱”上配套不足,文化街区、文体休闲、特色餐饮无品牌无特色。全省旅游业GDP占比为11.47%,我市旅游业总收入GDP占比只达到6.94%。
全市尚未形成政府主导旅游、部门联动旅游、企业投资旅游和社区参与旅游的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良性环境。社会化大旅游和全域旅游的理念并未得到普遍认同,旅游发展的环境氛围并不浓厚,旅游业仍然只是旅游部门的事情。城市发展、新型城镇化、美丽乡村建设以及社会经济发展中,很多可以和旅游结合的建设项目并没考虑旅游的需要,未能形成旅游景观和旅游设施。2008年以来,全市上下抓旅游、兴旅游的氛围初步形成。但对比旅游业蒸蒸日上的态势,任旧存在不均衡的问题,比如在工作力量上呈现用力不均;在区域发展上呈现东强西弱;在旅游开发上投入不足,产业地位与黄石、黄冈等地同处在第二梯队的位置上,徘徊在6至7位。十三五期间,需要加大力度营造全社会办旅游的环境氛围。
以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导,以全域旅游为引领,全面融入“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国家战略、我省“两圈两带”、汉江经济带、中国农谷发展战略,按照我市打造江汉平原中心城市战略要求, 树立整体旅游资源观和大旅游产业观,促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和旅游服务产品提质增效,实现旅游与航空业、农业、文化、体育、工业、商业的深层次地融合,推动旅游服务产品向运动休闲、度假体验转变,提高旅游综合竞争力,将旅游业培育成国民经济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
大力发展泛旅游、慢旅游,构建运动休闲、乡村旅游、生态养生三大特色体系,塑造爱飞客航空旅游、农耕文化旅游、健康养生三大品牌,建设全国知名的运动休闲旅游目的地,打造武汉城市圈、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三峡城市群节点城市和江汉平原旅游中心城市。
到2020年,年接待国内外游客达到432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达到260亿元,占全市GDP比重10%以上。
到2020年,全市A级景区达到15个,其中5A级景区1个,4A级景区7个;星级饭店达到50家;旅行社达到60家;星级农家乐1000家,其中5星5家,四星级15-20家。省级旅游名镇6个,省级旅游名村15个;国家级休闲农业示范点5家,省级休闲农业示范点20家。新增旅游就业人数5万人,直接或间接带动30万农民致富。
以大洪山-明显陵-漳河为旅游发展主轴,东接湖北旅游发展东极-武汉,西连湖北旅游发展西极-宜昌及鄂西山水民俗旅游廊道,建成两圈和三峡城市群重要的旅游节点城市,全国运动休闲旅游目的地;以汉江-江汉运河为旅游发展辅轴,南接荆州、北连襄阳、十堰,打造成汉江国脉探秘旅游廊道。
大洪山生态养生旅游带:以大洪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为主体,加快大洪山区域旅游资源集约开发,提档升级绿林山景区、黄仙洞景区、王莽洞景区、龙台风景区、大口、虎爪山国家森林公园,整合绿林镇、客店镇、温峡水库、元佑温泉等优势资源,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不断的提高名镇、名湖、名泉、名园品质,建设自行车绿道、房车营地,开发温泉养生旅游服务产品,形成具有长寿体验、宗教朝圣、山水休闲等多功能的生态养生旅游带。
汉江-江汉运河旅游带:以汉江、江汉运河为轴心,依托乡村田园、桥梁、水利景观等资源,挖掘楚文化旅游内涵,重点建设纪山楚文化旅游、景观桥梁、游船码头、石牌古镇、油菜花海、长湖湿地公园、特色小镇、沙雕风情园、水上运动体验园,形成花海观光、乡村休闲、湿地景观、水上运动、文化体验于一体的汉江-江汉运河旅游带。
四季花海旅游带:放大油菜花旅游节品牌效应,提档升级沙洋生态体验风情园、屈家岭月宝山桃花园、古桩月季园、石龙万亩荷花、仙女紫薇观光园、茶花源、万紫千红植物园、大柴湖“中国花城”、彭墩荷花基地、卉铭轩花卉,建设花海主题公园、花卉物流园、花卉精深加工产业园,打造四季赏花游旅游带。
荆钟乡村休闲旅游带:利用圣境山、仙居、栗溪、马河等区域丰富的生态资源、种类非常之多的动植物资源,提档升级彭墩乡村世界、漳河风景区、青林寨关公园景区,挖掘荆襄古道旅游资源,改造提升钱河湿地公园、昕泰生态休闲农业园、谭店现代农业休闲观光园、万亩蓝莓产业园、双碑现代循环示范农业园、蜜蜂博物馆,通过原生态田园景观、农村生态环境和现代化农业生产活动、生态经营模式,建成以生态农业体验为特色的国家乡村公园。
航空运动休闲旅游区:以漳河为核心,开通爱飞客小镇至襄阳、宜昌、荆州、神农架及省内外重点景区的旅游航线,通过观光、休闲、度假特色功能产品的导入,提升航空旅游的体验性与互动性,重点建设低空飞行、湖岸观光、飞行探秘体验、自驾游度假营地立体漫游综合体旅游项目,完善旅游服务功能,建设美食文化街区、民俗文化街区、时尚休闲街区、时尚购物街区,建成全国航空休闲旅游度假区。
农耕文化旅游区:以屈家岭为核心,发挥“中国农谷”的品牌优势,深度挖掘屈家岭农耕文化,重点建设屈家岭文化遗址公园、农耕文化展示和体验园,彭墩现代农耕文明展示和体验园,建成中国传统农耕文化传承旅游区与中国现代农业文明体验旅游区。
明文化旅游区:以世界文化遗产明显陵为主体,挖掘明文化旅游资源,组合莫愁村和莫愁湖自然生态资源,以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为目标,打造国际知名、国内著名的集历史背景和文化、自然生态、休闲度假为一体的历史背景和文化旅游区。
温泉度假旅游区:依托京山温泉度假小镇、京谷国际生态旅游城、文峰网球公园、惠亭湖湿地公园,全力发展“温泉+会议休闲、温泉+运动游乐、温泉+康复疗养、温泉+生态农庄”等模式,差异化发展,打造成集温泉养生、网球运动文化体验、商务会议、康体运动、水上娱乐、休闲度假等旅游活动为一体的温泉度假旅游区。
围绕荆门特色产业,促进产业融合发展和多业共生,强化旅游业与一、二、三产业充分融合发展,加快全产业的旅游化转变。
发展工业旅游,丰富旅游服务产品体系,满足旅游者近距离接触高科技、了解高科技的科普休闲的需求。加强工业旅游创意设计和时尚品牌塑造,打造格林美循环经济教育基地、李宁产业园、金龙泉啤酒城、爱飞客镇、三三〇工业遗址公园等一批创新型工业旅游示范区。
将城市本身作为一个景区和产品来设计,在城市建设中最大限度地考虑旅游功能、融入文化元素,补上“美术课”和“文化课”,实现“城市即景区,景区即城市”。加快环城休闲度假带的建设,积极发展休闲街区、绿道、骑行公园、慢行系统,来拓展城市休闲空间。
满足人们放松身心、享受生活、回归自然等日益多元化的旅游消费需求,加快开发出一批教育研学、健康养生、新型养老、户外运动、民俗体验等文化内涵丰富、群众参与性强的休闲度假旅游产品。
开展贫困村旅游资源普查,全方面了解自然地理环境、资源物产和历史背景和文化遗产、人文风貌,明确旅游扶贫的对象,列出精准扶贫清单。加大对贫困村发展乡村旅游的规划指导、宣传推介、项目引进,通过村企合作,加快产业扶贫,带动农民脱贫致富。
抓好网络基本的建设,实现公共热点区域和3A级以上旅游景区、重点乡村旅游区无线网络全覆盖。加快荆门旅游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做到旅游部门、涉旅单位与企业一“网”联通,政务、商务、服务一“台”供给,实现“一机在手、畅游荆门”。
发挥政府在规划制定、环境建设、基础设施完善、市场监管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以市场机制作为旅游资源配置的基础,加快旅游产业体系调整和转型升级。
积极探索旅游综合管理体制改革,增强规划统筹、产业协调、市场监管等职能,创新旅游投融资体制,鼓励各种资本投资旅游项目,统筹协调旅游项目开发建设,保证资源高品位开发和环境有效保护。
加强特定区域内旅游资源和设施整合,着力推动旅游景区和旅游企业集群式发展,在形成整体竞争力的基础上打造有核心竞争力和重大影响力的旅游品牌。
强化旅游产业的区域集聚,通过丰富和完善城市、城郊及乡村旅游服务产品,实现从散点式单一功能的旅游向集群式多功能旅游转变,促进旅游产业的集群发展。
树立大旅游大产业的发展观,推进全域旅游做到旅游设施全覆盖、旅游标准化全覆盖、旅游环境全覆盖、旅游服务全覆盖,形成全社会办大旅游格局。
以良好的生态环境、独特的文化资源为依托,围绕生态养生和文化休闲需求,构建六大旅游精品。
依托航空科技,建飞机模拟驾驶室,增强航空体验,发挥基地认知教育、观光休闲功能作用;
将漳河美景和爱飞客小镇结合,发展低空飞机、水上飞机、浮空器等活动项目,乘坐飞机观赏漳河美景,让游客能换个角度观赏漳河水库,看田园乡村,感受生态自然的漳河新区心动之旅。
将爱飞客航空小镇打造国内航空旅游最全面、最系统的集航空观光、航空科普、航空度假、两栖飞行体验、低空飞行体验等功能一体的航空旅游小镇,塑造“中国航空旅游第一镇”旅游形象。
针对快速兴起的乡村旅游市场需求,按照全域化乡村旅游的思路,重点示范,逐步推广,形成一批乡村旅游景区。
1、以彭墩村为中心,辐射周边皮集、胡刘、胡冲、郑坪、横店等9个村(其中东宝区4个村),以华中地区最大的稻草人艺术公园、农耕博物馆、万亩蔬采摘园、万亩有机农产品观光种植基地、养老度假式别墅群等为依托开展现代农业体验旅游。
2、以柴湖中国花城、张池农耕文化园、金泉村花田景观、京山—绿林沿线农田景观、仙居农田景观、客店田园景观、屈家岭田园观光等为依托开展乡村田园观光旅游。
3、以仙居马河栗溪自然风景、客店自然风景、太子山自然风景、石龙自然风景、京山—绿林风景等为依托开展乡野观光旅游。
4、以赵泉河村古民居、娘娘寨村古民居、陈士榘将军故居、仙居古街、新安花苑、张湾村、皇城村、曾集风情小镇、正中水镇、马岭村、七岭新村、丁家冲村、惠水乐园等为依托开展乡村文化观光旅游。
5、以双碑现代循环农业示范园、麻城镇万亩蓝莓产业园、昕泰生态休闲农业园、谭店村有机农业示范园、九曲河农业观光园、盛老汉庄园、老柳河甲鱼养殖基地、孔雀观赏园、茶花源风景区、新桥特色养殖观光、丁家冲有机农业观光园、马岭村现代农业乡村休闲带等为依托开展农业旅游。
3、依托漳河、温峡湖、惠亭湖、汉江、长湖及潘集湖等湖库资源,积极举办全国皮划艇春季赛、环漳河绿道自行车赛,发展游泳、帆板、动力伞、潜水等特色化、环保型的水上运动休闲旅游项目,打造水体旅游景区。。
4、利用京山县“网球之乡”品牌,建设网球休闲设施、举办网球赛事和延伸举办相关体育赛事活动,提升网球赛事影响,发展网球特色旅游。
针对快速兴起的养生旅游服务产品市场需求,十三五期间开展重点示范,集中开发一批健康养生旅游的示范产品。
1、整合大口、虎爪山、太子山三大国家森林公园旅游资源,发展森林健康养生。
2、抓紧创建京山全国生态县。重整京山温泉品牌,开发元佑温泉、长寿温泉等新景区,发展温泉养生旅游。
3、用好钟祥世界长寿之乡品牌,开发特色旅游景区和系列旅游商品,发展康体养生旅游。
依托汉江-江汉运河、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大洪山、国家水利风景区漳河、大口森林公园、虎爪山森林公园、太子山森林公园和长湖湿地公园等自然山水资源,开展各种生态观光、山地拓展、峡谷探秘、亲水休闲、滨湖度假旅游。
依托世界文化遗产明显陵,开展明文化旅游;依托中国农谷核心区,开展农耕文化旅游;依托纪山楚墓群,开展楚文化旅游;以唐安古寺、白云观等为主要载体开展宗教文化旅游;以京山豫鄂边区党委机关旧址、北山游击队根据地旧址为代表的红色旅游。
通过科学规划、政策引导逐步构建起以乡村旅游、生态养生度假旅游、文化旅游为核心,结构趋于合理,类型丰富多样的景区产业。重点支持运动休闲、乡村旅游、生态养生类景区建设,引领旅游市场需求,促进景区区域布局合理,服务和管理上的水准不断提高,整体经济效益得到提升,力争新增1家以上5A级景区、5家以上4A级景区。
围绕乡村旅游、生态养生等重点领域和重点区域,超前谋划一批支撑性强、影响面广的重大旅游项目。采取以会招商、网上招商、组团招商、以商招商、小分队招商等多种手段,主动对接国内外知名的大企业、大投资商。旅游部门与商务部门等单位加强沟通联系,县市区加强联动,利用各种活动平台,提前做好项目接洽、签约各项准备工作。举办荆门市旅游产业合作推介,力争通过重大旅游招商活动引进一批大项目、好项目。优先支持大型旅游综合体、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重大旅游服务和交通设施、区域性旅游整体开放开发等项目的引进与建设。
引导景区优先发展乡村旅游、生态养生、运动休闲类旅游项目。每年重点扶持1-2个乡村旅游景区,引导建设2个旅游小镇及10个特色旅游乡村;鼓励景区大力发展生态养生及运动休闲项目。
由市外事侨务旅游局牵头成立A级景区创建小组,主要针对明显陵、绿林山、漳河、彭墩创5A过程中进行技术指导、申报材料论证等工作。
提升景区建设和管理水平。突出景区周边环境整治和内部功能提升,鼓励景区向旅游集聚区升级。在深入发掘荆门旅游资源的前提下,将荆门民风民俗、农耕文化等具有明显吸引力的特色资源整合到荆门旅游产业之中,形成一大批各具风貌的荆门特色景区。
重点建设项目中亿元以上旅游项目30个,总投资1510.3亿元。其中投资额100亿元以上的项目6个,30亿元以上的项目5个,10亿元以上的项目9个。具体建设内容详见项目库。
荆门市旅游住宿业的总体发展目标为:旅游住宿供需基本平衡,区域布局基本合理;总量稳健发展,质量适度超前,力争新增2家五星级、5家四星级酒店;结构趋于合理,类型日益多元化;创立荆门市乡村旅游连锁经营品牌;建设3-5个汽车营地项目。
类型结构方面,重点开发大型星级饭店的会议功能、商务休闲功能,以适应商务游客和度假游客的特殊旅游需求;档次结构方面,大幅增加高星级饭店数量,适当增加三星级饭店数量,重点提升其设施和管理服务水平,控制低星级饭店数量,强化社会宾馆管理,适应当前各种层次的消费水平。大力发展经济型连锁酒店及农家旅馆住宿。
构建层次结构、区域分布合理的多元化乡村旅游住宿体系。引导发展不同业态的住宿设施。积极创建农家旅馆品牌,推进农家旅馆品牌连锁经营和服务标准化。
编制荆门市自驾车旅游专项规划及汽车营地示范点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整合设计自驾车旅游线路,并在有条件的县市区进行试点,大力推进自驾车营地及其附属设施建设,打造自驾车营地项目工程。
鼓励外资、合资旅行社和控股旅行社在荆门落户,从政策上引导和推动旅行社的品牌化、专业化和特色化发展,切实提高旅行社的市场竞争力。创新管理方式,规范和引导经营行为,优化行业运行环境;实现旅行社企业整合运营,培育一批旅行社优势品牌,力争形成1-2个旅游大型批发商。
深入贯彻国家对旅行社业所确立的各项法规和标准,加强检查和监督,优化业内市场竞争秩序,打造荆门旅行社业诚信经营的大环境。同时,积极引导荆门旅行社业的有序发展,加大对乡村旅游、生态养生旅游及运动休闲旅游等新型业务的支持力度和招徕外地游客奖励力度。
加强旅行社导游人员的素质、业务、技能的培训、管理和考核,提升荆门旅行社的服务质量。
以荆门地域文化特点为基础,打造具有品牌化、特色化、精品化的餐饮文化产业,规范餐饮管理,提升餐饮形象。
突出专业化、特色化和集聚化,充分发掘地方传统饮食文化和特色餐饮,挖掘和弘扬荆门饮食文化,组织开展传统饮食展示、烹饪技艺表演等活动,开发“钟祥长寿席”、“石牌豆腐宴”、“漳河鱼宴”、“绿林好汉席”、“沙洋油菜宴”等系列美食品牌。按照特色化、生态化、体验化的思路,引导农家乐餐饮发展。
构建酒店餐厅——特色专业餐厅——地方特色小吃店等为一体的餐饮服务体系。酒店餐厅主要针对高端商务、度假客源;特色专业餐厅和地方特色小吃店主要针对大众旅游者,提供具有荆门地方特色的餐饮和风味小吃。稳步发展传统餐饮业态,力求特色化、精品化,大力开发新兴时尚的餐饮形式。
将城市娱乐业作为重要的旅游吸引物来开发,倡导多业态城市休闲娱乐方式,促进休闲娱乐业向城市旅游中心集聚,形成高、中档娱乐相结合、娱乐与游览、美食等共生共赢的局面。
(1)加强旅游部门与文化部门的协调配合。对旅游娱乐业进行定向管理,大力发展城市旅游演艺业。
(2)丰富夜间休闲内容,制定和实施夜间旅游休闲项目标准和规范性文件,利用各种咖啡馆、茶楼、剧院、体育馆、游泳馆、射击馆、休闲健身俱乐部等场所,适度发展夜间休闲项目,以满足中外旅游者夜间休闲娱乐的需求。
完善旅游商品制造和营销产业链条,形成完善的旅游商品创意、研发、制造和营销体系;围绕“农”做文章,推进旅游商品本土化、专业化、产业化发展,打造旅游名品、名店、名街。
(1)按照《关于大力做好旅游商品开发工作的意见(试行)》,争取经过五年左右的努力,实现整合包装一批旅游土特产品,形成品牌和系列;研发创新一批旅游纪念品,在全省形成一定影响。
(2)结合城市商贸资源和游憩商业区,借助荆门各商贸集群,构建城市旅游购物网点体系,开设荆门特色旅游商品专柜,促进旅游商贸业的合理布局。
(3)加强旅游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对旅游商品生产、销售企业实现定点管理。
以《全国旅游标准化发展规划(2009~2015)》为基础,围绕荆门旅游业转型升级,制定并不断完善既体现荆门特色又满足现代旅游业发展需要的旅游标准体系,推动旅游产业素质优化与服务质量提升,提升城市的服务功能与品牌价值。
结合国家标准体系的建设,完善荆门市旅游业标准框架体系,重点加强乡村、生态、养生、休闲、运动、度假等旅游产品以及特种旅游和旅游商品等标准的制定工作,对旅游景区、旅游饭店等各类标准等各类旅游业要素系统进行分类细化。
明确政府、社会组织和企业在旅游标准化工作中的作用和分工,遵循“政府部门指导、行业协会运作、企业共同参与”的基本原则,加强组织协调,形成相互配合、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
将各地区旅游标准化水平纳入全市旅游质量监管体系,加强对旅游标准适用性和标准贯彻实施有效性的监督与管理,鼓励各地建立科学合理的旅游标准化工作奖惩机制,通过旅游标准化评估和信息发布,引导旅游企业更好地贯彻实施旅游标准,引导旅游市场的消费选择。
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旅游人才队伍,为推进荆门旅游经济奋力崛起提供坚实的人才保证。到2020年,旅政管理机构与队伍建设基本完善,高质量导游人数明显增加,景区职业经理人占比提高。
(1)编制“荆门旅游人力资源专项规划”,以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抓住培养、吸引和用好人才三个环节,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旅游人才队伍。
(2)整合全省各类社会教育资源,调动相关院校为旅游发展培育合格人才的积极性,建成多种类型的旅游人才培育基地。重点培养综合型旅游人才和开发、管理、服务、经营等各类专业型旅游人才。
(3)根据荆门的实际条件,试行旅游优秀人才奖励制度,努力营造旅游人才使用良好环境,吸引、用好、留住各类旅游人才。有目的地引进一批旅游经营管理、形象策划的高端人才,提升全区旅游业的整体素质和水平。培育旅游从业明星、教育名师、旅游名人,提升旅业影响力,促使优势人力资源向荆门旅游业集聚。
结合各地历史文化特色及产业特征,重点打造漳河爱飞客小镇、彭墩农业梦想小镇两个全国有名的特色旅游小镇,建设改造仙居乡、栗溪镇、马河镇、曾集镇、易家岭镇、石龙镇、太子山林场、绿林镇、客店镇、纪山镇等十个旅游风情小镇。
优化农村产业结构,美化乡村环境,完善基础设施和旅游配套设施,不断改善乡村居住环境,力争培育一百个特色旅游乡村。深度挖掘特色旅游乡村文化,引导当地村民参与旅游服务,将乡村景观、乡村生活、劳作、乡村文化转化为旅游产品。
按照“突出地方特色、规范服务标准、弘扬地域文化、增强旅游氛围”的思路布局建设农家乐。4A旅游区要有2-3家特色星级农家乐;各旅游城镇积极培育旅游餐饮名店,规划餐饮特色街区或地方特色小吃街区。对农家乐进行星级评定和管理,力争星级农家乐达到1000家,其中5星5家,四星级15-20家。
全面升级改造各等级景区的旅游标识系统。优化各等级景区旅游解说方式及解说内容,完善4A及以上等级景区中英文双语标识及旅游解说牌。
加快旅游道路标牌设置,设计并制作通往主要旅游景区道路沿线的引导标识牌,在武荆高速、荆襄高速、各出城快速通道等道路交叉口设置旅游景区引导标识牌。
各旅游景区(点)均需设置公共厕所,其中A级景区内按照其景区等级新增或改建对应级别的旅游厕所。对于发展成熟、等级较高、客流量大的旅游景区公共厕所可增加分布密度。按旅游厕所主要建在旅游景区出入口、服务中心、大型旅游景点活动处,厕所位置应方便、隐蔽,建筑形式要与周围景观环境相协调。
实施“安全旅游目的地”战略,建立健全旅游安全组织,确保游客人身与生命财产安全。
建立健全旅游安全预警制度,各旅游景区均应建立安全警报,安全疏散,交通安全管理和游览安全管理等制度。
各旅游景区和旅游场所有专人经过急救培训,让游客在意外情况出现时能有序疏散并得到及时的援助。
“十三五”期间,荆门旅游以“中国农谷•生态荆门”的目的地旅游形象来进行整体打造与对外营销。其主要任务是凝练品牌形象,搭建营销平台,创新营销方式,从而进一步提升荆门旅游营销的效率与效益。
借助智慧旅游网络建设契机,开发荆门旅游目的地营销系统,为游客展示和传播荆门旅游目的地的各类旅游信息,并实现旅游政务部门和旅业单位之间的信息更新与有效传递。
积极整合各种媒体的资源优势,建立健全媒体营销的长效机制。以政府主营旅游形象、企业主营旅游产品为导向,实行政府主导、企业主体、部门联动、市场运作模式,重点打造荆门旅游形象和旅游产品品牌营销的重要平台。充分利用中国旅游报、长江商报、武汉晚报、武汉晨报、湖北日报、楚天金报、楚天都市报和湖北旅游、武汉旅游等国家及省内报刊媒体资源优势,强化旅游新闻报道、专栏营销和舆论导向。与荆门电视台合作,拍摄荆门旅游纪录片及制作专题旅游栏目,分别在荆门旅游客源地、省内铁路、交通系统及部分城市公交车辆等场所进行广泛宣传营销。精心制作荆门旅游专业图书、大众指南、旅游图册、影像光碟等宣传资料,并让这些宣传资料进饭店、进景区、进车站、进机场、进码头、进广场等公共场所或游览地区,不断扩大荆门旅游的影响面和影响程度。通过开设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网络媒体平台与游客进行即时互动。
构建和提升由旅游节庆、传统节庆、公共节庆和其它专业节庆所组成、综合节庆与专业节庆、传统节庆与现代节庆、全国节庆与地方节庆、相互促进的节庆营销体系。
按照政府引导、专业策划、市场运作的原则,以荆门市旅游局为主导,组建营销策划专业团队,吸引知名院校专家、广告创意公司参与,构建荆门旅游营销策划平台,全面提升荆门旅游营销策划的专业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围绕“中国农谷•生态荆门”完善城市旅游形象设计,确定城市旅游标志,进一步丰富和完善旅游形象识别体系,建设荆门旅游形象宣传推广系统。
把旅游宣传作为外宣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整合市县两级政府、市直相关部门、各新闻单位和旅游企业资源,统一口径,全方位开展旅游宣传。
通过各种媒体加强旅游形象的宣传与传播,在强势媒体及全国重点客源地城市开展旅游宣传促销活动。
积极参加国际国内“旅交会”、“博览会”,以及政府组织的各类交流与经贸活动,进行旅游营销。
在酒店、景区、车站、游客集散中心、高速公路服务区完善旅游宣传、咨询等服务功能。
精心组织旅游节庆活动,打造节庆品牌。做到每个县市区有一个节庆品牌,一年四季有活动。重点办好“一会四节”(爱飞客飞行大会暨航空文化旅游节、油菜花旅游节、长寿文化旅游节、京山网球旅游节、紫薇花旅游节)。加强节庆的市场化运作,创新节庆形式及内容,繁荣节庆旅游市场。
策划好重大机遇事件旅游活动,包括“中国旅游日”、体育赛事等事件旅游活动。
积极推行“区域联动、部门联合、企业联手”的大旅游营销战略,突出旅游目的地整体形象。组建全市旅游营销联合体,制定全市旅游宣传营销整体战略和年度计划,提高有效性。
探索在重点客源市场设立旅游推广中心,“一地一策”结合事件营销,进行专题宣传推广,提高针对性。
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和互联网应用,创新营销方式,用好新媒体包括互联网广告、网上视频、电商平台等。
加强与影视、音乐、动漫、游戏的制作运营公司的联系,通过在影视作品和创意作品中植入荆门元素,提高荆门知名度。
建立协调联动机制,积极推动与周边城市的交流与合作,实现区域内的资源共享、市场共享、利益共享。
重点打造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宜荆荆城市旅游圈、襄荆荆“荆襄古道”旅游带、荆州荆门楚文化旅游区、荆门随州大洪山旅游区,实施与周边城市的营销联盟和市场互换。
加强旅游资源的调查,严格保护具有旅游开发价值的自然山水资源。不能以任何理由为借口破坏得天独厚的天然资源,不得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来获取一时的旅游开发利益。
经济发展过程中,要严格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严禁捕猎、残杀保护动物,严格禁止在各景区内炸鱼、毒鱼、捕鱼、电鱼、网鱼等破坏性的行为。加强市域内古树名木和风景植被的保护。
加强市域内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尤其是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
建立旅游资源库,定期开展全市旅游资源的普查、分类、定级、公告及相关保护工作,建立旅游资源基础数据库,收集、登记旅游资源开发建设单位、建设规模、运营情况等信息,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编制旅游资源保护规划,加强对旅游资源保护的宣传工作,不断增强旅游经营者、民众和游客的旅游资源保护意识。
针对山体水体保护,严禁开山炸石,取土挖沙。凡在旅游景区红线范围内应严格禁止一切开山炸石、取土挖沙、破坏地形地貌的违法行为。要根据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和建设规模,同时严格把住设计、审批等主要关卡,严格防止破坏性建设事件的发生。景区监察部门要加强区内的监管,一旦发现违法违规案件,要及时处理。对触犯刑律的,应立即上报公安部门依法查处。保护荆门各景区内水体洁净,保证鱼类的正常繁衍。禁止在水源地进行林木采伐和破坏植被的行为。
针对古树名木保护,要建立全市古树名木档案,对分布在景区内各地的古树名木逐一编号、挂牌。用中、英文标明种类、名称、树龄、受病虫害危害的时间、次数等。此外,还要确定包干管理的单位和责任人,分片定岗保护管理。明确植被保护是景区日常保护工作的重点。实行封山育林制度;逐步实行退耕还林保护景点;建立林木病虫害监测防治中心,及时防治病虫害的蔓延;做好景区内的护林防火工作。
针对文化遗产保护,要对地方志中记载的文化遗产进行认真整理、校对,考察、核实。有条件复原的,可以按原迹、原址进行全面修复,没有条件复原的,注意做好对遗址的保护和看管工作;此外,还要注意对区内文化遗产做好排水、防蚀处理,使荆门文化遗产得到较好恢复和保存。
根据国家标准《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中关于不同等级旅游景区的环境质量标准,对全市旅游景区(点)及尚未开发的重点旅游资源分布地进行分级保护和管理。
重点保护漳河水库、惠亭水库、石龙水库、高关水库、八字门水库、郑家河水库、温峡口水库、黄坡水库、石门水库、长湖等水域。根据《湖北省地表水环境功能类别》,这些水库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其水质应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规定的Ⅱ类水质标准,长湖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一般鱼类保护区,其水质应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规定的Ⅲ类水质标准。
主要保护措施:对湖区、库区的污染源实施严格监督管理,整治排污口,控制外源污染。境内主要河流湖泊水库沿线五公里区域内的饭店、疗养院、旅游度假村、集中式畜禽养殖场等,应当建设污水污物处理设施,对产生的污水进行预处理后接入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不得直接排入水体。加强农业环境保护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减轻农业面源污染。全面建立湖区周边农村垃圾收集、处理机制。加强对水产养殖的监督管理,依法严格控制漳河等主要水库水产养殖规模和范围。
完善水资源和水环境保护管理措施。建立健全管理机制,严格执行《水功能区管理办法》,落实湖泊的管理、保护责任,建立水资源保护与排污总量控制实时监控管理系统;强化社会监督,鼓励游客和公众参与,利用多种渠道深入宣传湖泊水资源保护的意义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提高公众的资源忧患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增强保护水资源的自觉性。
荆门市全境均为大气环境保护区域。应达到国家大气环境质量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规定。
主要保护措施:严格城市工业企业的废气排放,强制空气净化装置。调整乡村燃料结构,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如电、液化气、沼气等,尽量避免使用产生粉尘量大的烟煤、薪柴等。
市域内所有旅游景区(点)均属于噪声环境的重点保护区域。控制噪声污染,确保高质量的旅游体验,降低旅游活动对居民的噪声影响。旅游景区、度假区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到100%。
主要保护措施:各旅游度假区参照《噪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0类5dB(A)、其他类景区参照《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的I类标准、各景区主入口综合服务区参照《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的Ⅱ类标准执行噪声控制。加强对进出旅游区点以及过往车辆的管理;加强对商业街区的噪声管理,禁止高声喧哗、吆喝叫卖;旅游项目建设工地和堆场采取防尘抑噪措施,对全市旅游景区附近的建筑工地实行严格的夜间施工审核制度,防止施工噪声;逐步取缔湖泊或水库内超出噪声标准的机械运动设施、游船等。
荆门市城区、旅游景区(点)及主要旅游交通线路沿线属于重点保护区域。城区、旅游景区(点)及主要交通沿线%,分类收集与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固体废弃物的治理要做到“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
主要保护措施:加强旅游区点垃圾箱、旅游厕所的建设和管理。加强城市垃圾的分类管理;在旅游景区或其他旅游公共场所,尽量减少不可降解包装物等垃圾的产生,鼓励游客使用生产垃圾最少且无毒的产品;各景区入口综合服务区应对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统一处理,尽可能外运集中处理;加强乡村休闲游景点和服务基地的环境管理。应当在保持原乡村风貌的同时,通过环保标示牌和游客中心的解说,引导游客和当地居民提高环保意识,考虑建设小规模的垃圾处理设施,将固体废弃物收集之后集中处理,对收集生活垃圾的堆场要建挡风墙和遮雨棚(或标准的垃圾转运站),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市域全境均需要进行生态环境的整体保护。坚持生态保育、生态恢复和生态建设并重的原则,逐步的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增强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重点划定生态用地,扩大城市绿地面积,充分利用山水园林条件,形成多样化的园林绿地系统:加强整治现有各类污染源,严格控制新增污染源;建成由低密度建没区、城市绿地、山林、水面、风景区、农田等共同构成的生态框架。
主要保护措施:突出市域风景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郊野公园及生态农业区的生态保育;加强漳河水库、惠亭湖水库等水体资源为主体的风景区的环境治理、生态保育,关闭排污口,防止填占、侵害湖泊,维护生态环境,严禁占用湖泊建设污染湖泊的设施和从事餐饮等污染湖泊的经营性活动;采取封山育林、疏林补植、风景林改造等多种方式,大力保护、培育虎爪山、大口等森林公园的森林风景资源,清理森林公园生态保护区内的建筑设施,增强森林景观的观赏性和休闲健身功能。
市域内所有旅游景区(点)均应开展环境容量管理,主要解决旅游饱和与超载的问题,建立旅游环境容量预警系统,及时向旅游者发布各景区接待状况。
主要保护措施:对荆门市各重点旅游景区,开展景区环境容量测算及组织编制旅游环境管理手册,实施最佳容量与极限容量控制措施。
发挥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的统筹协调作用,加快构建适应“大旅游、大产业”发展的旅游体制,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和各地协同推进旅游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加强对旅游业发展的一体化促进和管理。完善旅游项目准入机制,在项目审批时,征求旅政主管部门意见。各地和相关部门在编制土地利用、城乡建设、交通、环保等总体及专项规划时,充分考虑旅游业发展因素。
把旅游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对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及重点旅游项目的投入。鼓励各地整合促进服务业发展、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小城镇建设、移民后扶、节能减排等资金投入旅游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拓宽引资渠道,通过合资、合作、租赁、承包、托管和转让经营权等办法,营造宽松的投资经营环境,强力吸引投资者。鼓励社会投资旅游业,逐步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旅游经济体制。
创新旅游投融资体制机制,成立旅游投资公司,组建旅游发展基金,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发挥财政资金的承受作用,撬动社会资本参与。鼓励银行业等金融机构加大对重大旅游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加大对小型微型旅游企业和乡村旅游、旅游扶贫等方面信贷的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进行资本运作,通过股票上市、企业债券、项目融资、产权置换等方式筹措资金。
实施旅游畅通工程。改造升级全域旅游交通,对4A景区之间景区按旅游公路标准建设改造,拉通景区连接线,形成畅通快捷的旅游环线;开设荆门到荆州火车站、宜昌机场、武汉机场等旅游客运专线;增加中心城区至城郊、周边区县和县市区至重点景区的旅游公交线路和班次,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构建方便快捷高效的旅游客运体系,提高服务档次和服务水平。积极推进漳河水上机场建设,开辟低空旅游线路。
土地政策:在符合“荆门‘十三五’旅游规划”的旅游项目,由荆门市政府安排年度计划用地指标,优先保证用地,在土地出让金缴纳方面给予支持。对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公益性城镇基础设施,可以采用划拨方式供地。在符合规定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农地和林地流转、农宅租用、农村集体土地用于旅游开发的路径,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取作价入股、土地合作等方式参与旅游开发。进一步细化利用荒地、荒坡、荒滩、废弃矿山和石漠化土地开发旅游项目的支持措施。
税收政策:旅行社、旅游景区、旅游饭店等旅游企业每年发生的宣传广告费用,可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和条件实行税前扣除;执行旅游星级饭店与一般工业企业用水、用电、用热同价政策,2015年底开始执行用气同价政策;鼓励旅行社参与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社会团体的服务外包;对确有困难的旅游企业(含饭店、景区、旅行社等),定期免征房产税;对污水排放达到规定标准并已排入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星级饭店,免征排污费;按实际安装终端数的70%收取星级饭店有线电视收视费;取消对星级饭店征收的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允许旅游运输企业实行淡季报停制,停业期间免收运输管理费。
奖励政策:加大对旅行社的奖励资助力度,继续鼓励旅行社在主要客源地或潜在客源市场所在地宣传促销,对开行旅游专列给予支持。鼓励景区、饭店提档升级,对荣获国家5A级或4A级的旅游景区(点)、全国百强旅行社和受到市级表彰的旅游企业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鼓励业态创新和产业融合。加强旅游业与相关产业的联动、融合和提升,建立和完善旅游特色商品的开发、生产、引进和奖励机制,鼓励对具有荆门地域特色旅游商品的开发和升级;鼓励各类企事业单位参与旅游经营。
认真贯彻实施旅业标准及相关标准。加强景区标准化创建工作力度,指导明显陵景区、绿林山景区加快创建国家5A级景区,实现国家5A级景区突破,创建一批4A级景区。扶持一批管理规范、服务优质、实力较强的旅行社企业,创建1-2家4A级旅行社。推进旅游名镇名村创建工作,太子小镇、马河镇加快创建全省旅游名镇。
加快旅游从业人员队伍建设。大力加强旅游从业人员素质建设和能力建设,提高旅游教育水平,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从业人员队伍。整合旅游教育资源,全力发展旅游职业教育;加快培养适应现代旅游业发展要求的管理人才和服务人才,完善执业资格认证制度;推进旅游职业经理人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荆门市旅游职业经理人市场。
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年)〉的通知》(〔2013〕10号)和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令〔207〕514号),将带薪年休假制度作为劳动监察和职工权益保障的重要内容,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把旅游发展纳入各地各部门领导班子目标考核体系,对旅游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以及旅游名县、名镇、名村创建等重点工作,加大考核力度,提高考核权重。建立完整激励约束机制,对推进旅游业发展贡献突出、成绩显著的地方、